佳缘科技(ST佳缘,301117.SZ)10月16日晚公告,当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2019年至2022年连续4年财务造假,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罚款600万元,对实控人夫妇等4名责任人合计罚款85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佳缘科技自2019年起与某客户(以下简称“客户A”)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业务,该客户为公司2019年第二大客户、2020年第一大客户。
2019年、2021年、2022年,佳缘科技与客户A签署多份科研合同或电子产品采购合同,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2015.60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613.84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减1634.45万元。(可参见此前深度报道《 为IPO“搬运”业绩?佳缘科技关键节点粉饰财报被ST 》)
2020年,佳缘科技介入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之间正在履行的购销业务链条,相关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导致佳缘科技虚增营业收入1327.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4.24万元。
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导致佳缘科技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687.65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5.39%、3.61%、8.85%、9.51%;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569.60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减1634.4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4.02%、25.80%、16.95%、24.43%。
证监会认定,佳缘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和2022年年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1月17日,佳缘科技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80亿元。
证监会决定,对佳缘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王进(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朱伟华(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柳絮(时任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尹明君(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董秘、副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佳缘科技2025年年报显示,王进(女)和尹明君(男)两人为夫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