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7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67.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因公司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金额仅457.41万元,远低于8,000万元的回购总额下限(仅占5.72%),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于2024年10月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拟使用8,000万至1.5亿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回购期限至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公司将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至2026年2月19日。截至回购结束,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293,300股,回购金额4,574,147元(不含交易费用)。浙江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积极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本次警示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