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收盘,中创环保(300056.SZ)报收7.42元,较消息公布前一周的8.27元下跌逾一成,其间更一度触及7.19元的近一年最低点,总市值缩水至28.60亿元,在环境治理板块排名第77位。

  而就在五天前的6月24日盘后,这家连续五年亏损的创业板公司连发两则公告:董事长张红亮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日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全部职务。消息一出,股价在6月25日冲高至9.09元后迅速掉头向下,四个交易日内从高点蒸发逾20%。

  事件发生后,《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致电中创环保证券部,对方仅以“这两天确实很忙”回应,对市场关切的案件细节、公司经营稳定性及后续战略安排未置一词。

  在仓促的“切割”背后,一个令投资者费解的悖论随之浮现:一个毫无环保产业背景的金融专业人士,何以在13个月内从董秘跃升至董事长,并在一家无实际控制人、股权高度分散的上市公司中,主导了一场与主业毫无协同的“算力租赁”跨界豪赌?回溯来看,这一反常的权力配置,根源于2024年7月原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的剧烈调整——公司由此进入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的“权力真空”状态。当治理制衡彻底缺失,这位金融背景的掌舵人主导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跨界转型,最终以相关子公司悉数注销、智云计算板块营收占比仅1.79%惨淡收场。记者通过还原股权变迁轨迹、解剖转型败局、追溯刑事风险的可能指向,深度剖析这起个案背后的产业泡沫与治理失灵。

  这一切,要从2020年12月张红亮入职中创环保说起。

  谁在掌舵?

  张红亮,1984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硕士,2020年12月入职中创环保担任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即升任董事长——从董秘到董事长,仅用了13个月。

  记者梳理发现,这一快速晋升发生于原控股股东中创凌兴控制时期。但真正的转折出现在2024年:7月,中创凌兴上层股权结构调整,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8月,中创凌兴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持股比例由10.26%降至7.40%,公司进一步变为无控股股东。在股权高度分散、无单一股东能掌控局面的背景下,这位无环保产业背景的金融专业人士,主导了向AI算力租赁的跨界转型。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周口中控投资有限公司仅持股8.98%,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不足22%,25649户股东面对一家自2021年以来连续亏损五年的公司,既缺乏联合行动的激励机制,也缺乏实质性的制衡工具。

  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会长、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超明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无实控人状态本身并不会自动产生‘权力真空’——如果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各司其职,权力制衡依然可以实现。中创环保的问题在于:在治理约束全面弱化的结构中,一位缺乏产业背景的管理者不仅快速上位,而且主导了与公司主业毫无关联的跨界转型,而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有效制衡这一决策。”

  陈超明进一步分析,董事会层面的制衡同样“形式化”。记者查阅年报发现,2025年度公司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但报告期内徐秀丽、杨钧、王力、张后维等多名董事因“个人原因”先后离任。审计委员会虽召开多次会议,却未对董事长主导的跨界转型提出任何异议记录。陈超明对此警示:“当‘关键少数’的约束机制缺位时,无实控人结构不仅不能带来决策民主化,反而可能成为个人意志主导公司战略的制度温床。真正的‘权力真空’不是制度空缺,而是制度失灵——当所有本应发挥制衡作用的治理机制都未能有效运转时,权力就‘真空’了。”

  值得关注的是,张红亮在担任董事长期间,公司曾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但于2025年10月终止,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更值得注意的是,张红亮同时兼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年报中显示其兼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一人身兼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三职——这种“三位一体”的权力格局,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极为罕见。

  这一治理结构的设计缺陷,也在张红亮的任职资格审查中暴露无遗。记者查阅公告发现,张红亮2022年1月担任董事长时,其并未触及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禁止情形,但这恰恰是问题的核心。陈超明指出:“任职资格的法定审查只解决了‘能不能当’的问题,没有解决‘适不适合当’和‘怎么管住他’的问题。”%20他建议,上市公司应建立“关键少数”选任的“三维审查”机制——法定资格审查(合规维度)、产业匹配度审查(战略维度)、诚信记录穿透审查(风险维度)三位一体。同时,在章程中预设“战略转型的超级多数决”条款——对于重大跨界转型、主营业务变更等战略性决策,应设置不低于三分之二甚至四分之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门槛,防止个人意志主导公司命运。

  高调跨界,为何惨淡收场?

  2024年8月,张红亮主导公司向AI算力租赁赛道跨界转型,公司曾高调宣称与江苏移动、金山云等签署相关协议。然而,到2025年底,公司在互动平台承认“近期未开展经营算力业务”。

  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智云计算板块(含算力租赁)营收仅占公司总营收的1.79%,而相关子公司——北京中创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创极算科技有限公司等——均已在2025年注销,存续期间几乎未产生实质性营收。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智能经济首席专家朱克力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直言:“在智能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算力成为核心生产力的大背景下,大量传统上市公司跟风宣称布局算力赛道,落地成效却严重不及预期,中创环保案例是这一群体现象的典型缩影。这种蹭热点式转型本质是资本短期逐利诉求与产业长期发展规律的严重错位。”

  朱克力进一步指出:“算力租赁属于重资产、长周期运营行业,服务器采购、机房建设、能耗运维、带宽资源均需要持续大额资金投入,行业回本周期漫长,对企业稳定现金流、持续融资能力要求极高。中创环保主业持续亏损、现金流持续承压,现有资金仅能维持原有环保基础业务运转,根本无力支撑算力业务持续规模化投入。很多传统企业经营者只看到算力赛道市场热度与短期估值红利,忽略行业完整商业闭环约束条件,严重低估行业长期运营成本与客户拓展难度。”

  记者查阅年报发现,2025年公司营收3.85亿元,同比下降17.44%,归母净利润亏损1.07亿元——这已是公司连续第五年亏损。2026年一季度,亏损仍在延续,净亏1336.24万元。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仅8737.74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00.6%,已资不抵债。更值得注意的是,年报列示的研发项目全部围绕过滤材料等传统主业展开,无一项与AI算力或云计算直接相关;研发人员74人中,无一从事AI、算力相关技术研发。公司宣称的“算力转型”,在人才储备层面找不到任何实质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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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如此悬殊的转型愿景与现实落差,陈超明向记者指出:“误导性陈述的认定,不要求陈述内容本身是虚假的——如果陈述因不完整、不准确或缺乏必要的风险提示而可能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同样构成误导性陈述。” 他分析,中创环保从“宣称与江苏移动、金山云等签署相关协议”到“近期未开展经营算力业务”,这一过程中,公司在前期披露重大战略转型时,是否同步披露了协议的具体内容、履约条件、生效前提以及算力业务能否实际开展的重大不确定性,是判断是否构成误导性陈述的关键。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发生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应当立即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陈超明进一步警示,当前监管层对“蹭热点”式信息披露秉持“零容忍”态度。 上交所已明确认定,公司披露相关信息应当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提示不确定性风险。近期典型案例包括向日葵因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被立案调查并处以510万元罚款,英集芯因“自问自答”蹭脑机接口热点合计被罚800万元,亚辉龙因误导性陈述蹭“脑机接口”合计被罚750万元。中创环保的AI算力租赁转型若被认定为“以重大战略转型之名行市值管理之实”,将面临同等级别的监管风险。

  记者注意到,中创环保在2025年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对未来发展战略的描述已完全回归“有色金属材料、过滤材料和环境治理”三大主业,AI算力相关业务已鲜有提及。而公司在2025年10月终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该定增原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终止意味着公司资金链进一步承压。

  这一战略上的“急转弯”,恰与董事长涉刑事件形成时间线上的微妙呼应:终止定增的董事会决议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而张红亮被刑拘的日期虽未披露,但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才“获悉”此事。从跨界算力的高调宣示,到子公司的密集注销,再到定增终止,最后以董事长刑拘收场——这条时间线勾勒出一幅“概念炒作—资金枯竭—仓促收尾”的完整图景。

  2.5万户股东何去何从?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中创环保股东户数为25649户。董事长涉刑消息公布后,股价连续下挫,6月29日盘中最低触及7.19元,创近一年新低,较6月25日盘中最高价9.09元下跌逾20%。

  面对股价暴跌与董事长涉刑的双重冲击,受损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是:能维权吗?怎么维权?

  陈超明向《华夏时报》记者详细解读了投资者的法律路径:“如果后续查明张红亮的刑事犯罪行为与上市公司经营相关,或在职期间的重大决策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新规已全面取消行政处罚或生效刑事判决的前置程序要求,投资者起诉不再需要等待证监会处罚决定。在举证责任上,董事、高管采取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他提醒投资者,维权的关键在于识别三个时间节点:虚假陈述实施日(如宣称AI算力转型的公告日)、揭露日或更正日(如公司承认“近期未开展经营算力业务”的日期,或董事长涉刑公告日),以及基准日。只有在实施日之后、揭露日之前买入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才具备索赔资格。“投资者应妥善保存自2024年公司宣布AI算力转型以来的所有交易记录,这些是未来可能提起索赔诉讼的核心证据。”

  除了法律层面的维权指引,朱克力从行业视角为投资者提供了一套“真转型与伪概念”的实操判断标尺。他指出,真转型具备四大核心特征:一是战略与主业存在协同,依托原有产业场景落地AI应用;二是配套持续真金白银资金投入,完整披露研发、设备、人才团队投入明细;三是拥有细分落地产品、稳定客户订单,相关业务持续产生营收并稳步提升占比;四是制定中长期分阶段落地规划,定期披露业务进展。而伪概念普遍存在业务与主业完全割裂、仅签署无约束力框架协议、无实质性资金投入、相关业务营收长期近乎归零等共性——对照中创环保的转型路径,几乎每一项都精准“命中”。

  “普通投资者识别相关标的风险,不能单纯追逐赛道概念与短期股价涨幅,应当重点核查年报、问询函中披露的转型业务营收、固定资产投入、研发人员配置、在手订单情况,坚持以企业真实经营基本面作为核心投资判断依据。”朱克力强调。

  而对于张红亮涉嫌刑事犯罪的具体案情,公司公告中仅称“尚未知悉相关事项的进展及结论”,涉案罪名、起因、事实均未披露。

  记者注意到,这一信息黑洞本身就可能构成新的信披瑕疵。陈超明指出:“未披露具体罪名,投资者无法判断事件的严重程度。而公司在信息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以确定性语言宣称‘不影响经营’,本身可能构成对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误导性披露。”他进一步分析,涉嫌经济犯罪与涉嫌暴力犯罪对公司的影响天差地别,涉嫌职务侵占与涉嫌合同诈骗涉及的法律主体也完全不同。在罪名、起因、事实均未披露的情况下,公司以“不影响经营”如此肯定的语气表态,缺乏事实依据。他建议公司应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全面排查张红亮在职期间签署的重大合同(特别是涉及担保、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的合同),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建立“涉刑事件法律风险动态评估机制”,根据案件进展分阶段评估对公司的影响。

  此外,陈超明还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提出审视:6月23日获悉、6月24日盘后公告,从形式上看没有明显违反“立即”披露的时限要求。但“盘后公告”客观上避免了当日股价的剧烈反应,若公司此前已知悉相关线索而故意选择盘后披露以“平滑”市场反应,则可能引发信息披露及时性的实质性质疑。“何况,公司是否真的6月23日才获悉?张红亮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否更早?如果公司或相关人员更早知道相关线索而未及时披露,则可能构成信息披露延迟。”

  6月29日收盘后,记者再次致电中创环保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两天确实很忙,手头压了好多活”。对于投资者关切的案件细节、公司后续战略调整、是否收到监管问询函等问题,仍未给出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