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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财智讯3月20日电,ST东时公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及闫文辉、王红玉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2022年未对子公司重庆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土地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少计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利润940.29万元和1893.10万元;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00万元罚款;对闫文辉给予警告,并处以80.00万元罚款;对王红玉给予警告,并处以80.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