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违规开展资产处置业务,未按规定进行风险分类管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盛莲被警告。

  公司官网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于2016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中国东方始终以“保全国有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生命线,累计管理处置各类不良资产两万多亿元,为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