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真空”)回复了北交所上市的审核问询函,就业绩增长真实性、收入确认合规性及重点问题作出解释说明。

  招股书显示,广泰真空是一家专注于真空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并具有从设备自主设计到制造交付一体化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功能材料领域,尤其是稀土永磁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真空烧结炉、真空熔炼炉、真空镀膜机等真空设备。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81 亿元、3.12 亿元、3.79 亿元,逐年增长,主要系因下游客户产能扩产及设备更新等;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部分主要客户连续两年业绩下滑,主要受稀土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采购及销售人员 15 名,销售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数;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4,289.21 万元、3,844.44 万元、7,003.70 万元,应收账款增速高于收入增速。

  广泰真空解释称,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下游客户产能扩产及设备更新需求,尽管部分客户业绩下滑,但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以及不断开拓新客户和新市场,保持了业绩的稳定增长。公司还详细说明了在手订单情况、新老客户家数及收入占比等数据,以证明销售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在财务会计信息方面,北交所对广泰真空收入确认合规性及存货管理有效性提出质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3.19 亿元、4.52 亿元、4.86 亿元,均为预收货款,南通正海磁材有限公司等部分客户收款进度与合同约定不符。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1.66 亿元、3.22 亿元、3.21 亿元,占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56.98%、76.31%、75.69%。

  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和外部依据,以及是否存在初验、试运行、终验等多道验收程序,要求说明前五大合同负债中南通正海磁材有限公司等客户成立当年或次年即开展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

  广泰真空表示,公司销售的商品需要安装和验收的,在安装验收完毕,获取验收证明或依据合同达到验收条件时确认收入;不需要安装和验收的,在发货后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公司还详细列出了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合同的名称、签订时间、客户名称、合同内容、金额、发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单出具方、质保约定、合同执行进度及收入确认时间等信息,以证明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广泰真空表示,公司前五大合同负债中存在如南通正海磁材有限公司等成立当年或次年即开展合作的情形,主要因公司与前述公司所属集团或母公司历史上曾有合作,因此集团内子公司等成立后基于其集团内统一安排或集团与公司历史合作情况等向公司复购,具有合理性。

  北交所关注到,报告期各期广泰真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32%、33.55%、30.81%;境外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53.98%、28.97%、38.25%,高于境内毛利率且波动较大;不同客户相同产品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客户为负毛利率销售。

  广泰真空表示,公司外销收入相对于内销收入规模较小,公司对境外客户销售的主要产品价格和毛利率整体高于国内同类型产品,符合商业惯例。整体而言,国内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销售价格相对稳定,成本变动难以完全传导至下游客户;海外市场则通过技术优势和品牌溢价,将部分成本压力转移至下游客户,产品定价较高。

  北交所关注到,报告期内广泰真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 26.24%、28.36%、29.97%,同一原材料既直接采购又通过贸易商采购且采购价格存在差异,沈阳中鑫真空设备有限公司等 3家供应商为公司前员工设立。

  广泰真空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中沈阳中鑫真空设备有限公司、沈阳鑫隆荣基木制品有限公司、沈阳鑫恒祥基木制品有限公司的法人为公司前员工杜世鑫,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