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庄灵辉卢志坤北京报道
“去地产”转型后,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215.SH,以下简称“派斯林”)股权转让款收款已两度逾期。
6月30日晚间,派斯林方面表示,公司近日收到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发来的相关函告,获悉其无法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此前重组交易第三期股权转让款项,并承诺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相应款项。
相应股权转让款涉及派斯林2023年资产出售事项,合计约10.68亿元。根据协议约定与前期安排,首期15%转让款已支付,此后分五期支付,每期支付约1.82亿元。此次逾期前,相应股权转让款在2024年已出现逾期,逾期金额约1.72亿元。
“因为对方是国资企业,具备较好信誉保障和履约能力,相应款项风险相对可控。”派斯林方面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去年相应股权转让款虽出现逾期,但后续国控集团按照协议支付了本金及逾期利息。
近七成转让款尚未收回
此次逾期的股权转让款与派斯林2023年“退房”转型有关。
2023年,为集中资源发展智能制造业务,派斯林出售全资子公司六合房产100%股权和经开物业100%股权,整体剥离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业务。其中,六合房产100%股权受让方为国控集团,交易对价约10.68亿元。
根据协议约定,上述10.68亿元股权转让款将分期支付。其中,首期支付15%约1.6亿元,其余转让款应分别于2024—2028年分五期支付,每期应在当年6月30日前支付,每期支付17%,约1.82亿元。
目前,相应股权转让款首期及第二期已支付,包括此次逾期款项在内,尚剩余四期未支付,合计金额约7.28亿元,占整体款项的68%。
根据协议约定,首期15%股权转让款分两笔支付,其中首笔10%支付前提是相关协议生效,第二笔支付前提则是标的股权完成交割。
超10亿元股权转让款,为何在支付10%后就完成股权交割?对于后续股权转让款,受让方是否提供担保措施?对此,派斯林方面表示,相关安排与上市公司转型背景有关,若后续款项出现风险,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上市公司原来是做房地产开发业务的,2021年转型新增了智能制造业务。此后上市公司就将房地产相关业务整体去化,考虑到市场行情因素,当时寻找第三方机构来受让相关资产难度较大。”派斯林方面表示,当时国控集团接手上市公司相关资产,实际上也是支持上市公司转型,考虑到受让方资金安排,双方协商制定了相应付款安排。
实际上,当初重组时,相应付款安排就曾引发交易所问询。交易所当时要求派斯林说明85%的款项集中于2024—2028年支付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补充披露对未支付价款的后续安排,包括交易对方的后续资金来源,是否存在交易对方无法支付后续款项的风险以及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等。
“由于本次交易价款整体金额较大,根据国控集团的日常经营收益、未来现金流等情况,其在短期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资金压力较大。”派斯林当时回复交易所问询时表示,考虑到国控集团的股东背景、支付能力及资信情况,交易双方对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付款条件等商务条款进行了反复磋商,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以及股权价款的按期支付,最终确定了上述付款安排。
“国控集团将通过自有的运营资金、后续地产项目开发收益、厂房及办公楼出让收益等资金来源支付交易价款,具备履约能力。”派斯林方面还表示,公司与国控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按时支付对价的履约保障措施。本次交易价款按年分期支付,交易对方无法支付后续款项的风险较低。
已两度逾期
尽管明确表示对方具备履约能力且无法支付后续款项的风险较低,派斯林方面还是多次提示本次交易对价付款周期较长,可能存在无法按期或足额收回的风险。
对于此次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原因,派斯林在公告中表示,因国控集团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外部融资、地产项目开发收益等情况不及预期,无法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标的股权第三期股权转让款项。
同时,派斯林方面还指出,国控集团后续将通过经营所得、外部融资及资产变现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并承诺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款项,逾期支付期间,将根据相关协议条款履行。
实际上,早在2024年,相应重组交易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已出现部分逾期,逾期金额约1.72亿元。
2024年6月30日,派斯林表示已收到国控集团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剩余第二期股权转让款约1.72亿元,对方承诺于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彼时派斯林透露的股权转让款逾期原因与此次相同。
不过,2024年10月1日,派斯林收到国控集团发送的《关于再次延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函》,相应款项再次逾期。根据相应函告,国控集团努力推进资金筹措,包括经营现金回笼、存量资产变现、外部融资等,但均不及预期,无法在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上述款项。后续国控集团将积极推进多渠道资金筹措,包括房产资产处置、存量资产变现等,并承诺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付相应款项及利息。
最终,于2024年12月31日,派斯林收到国控集团支付的第二期剩余股权转让款本金及对应利息合计约1.74亿元,至此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全部收回。
大幅度减持
筹划相应重组交易时,派斯林方面曾表示,通过回收股权转让资金,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流动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集中资源发展智能制造产业。
如此,相应款项逾期以及若后续款项无法收回,是否将对派斯林智造业务产生影响?
“收回相应股权转让款,公司资金肯定更充沛。但若相应款项无法收回,也不会对公司主业产生较大影响。”派斯林方面表示,公司此前智能制造业务与房地产业务相互独立,且智能制造业务已形成有效内循环,具备资金回流能力,因此即便相应股权转让款无法收回,也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筹划此次重组时,国控集团持有派斯林5.54%的股份,因此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过,彼时国控集团未向派斯林委派或提名董事。
至少在2019年年报中,国控集团已是派斯林前十大股东,且持股数量长期维持在2576.41万股,持股比例长期保持5.54%。上述重组交易完成后直至2024年三季度末,国控集团仍保持相应持股比例。
不过,2024年第四季度,国控集团大幅减持所持派斯林股份。截至2024年年末,国控集团对派斯林持股比例已降至0.63%,减持约2286.4万股。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国控集团对派斯林持股比例仍为0.63%。
2024年12月13日,派斯林方面曾披露称,国控集团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61.43万股,变动比例为0.56%。相应减持后,国控集团对派斯林持股降至5%,不再是后者持股5%以上股东。
彼时,派斯林方面表示,相应权益变动系国控集团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且国控集团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国控集团减持派斯林股份是否与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有关?对此,派斯林方面表示,不清楚国控集团具体资金需求,但相应减持应与相关股权转让款支付无关。
实际上,派斯林原控股股东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创投”),该公司与国控集团的控股股东均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经开创投与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派斯林全部股份转让给后者。相应交易于2018年完成,派斯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随之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