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在2025年4月2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北京郎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案涉期间名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王季民和陈启生的审计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经查明,亚太所出具的ST新亚(002388)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导致利润总额虚增186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83%。亚太所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新中教的大额应收账款未保持合理关注,审计程序不充分,违反了多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
对此,亚太所被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4万元,并处以同额罚款。同时,王季民和陈启生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