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已经过去2周。《办法》明确提出,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或者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对于公募基金领域的财经博主(“大V”)而言,这意味着过去以“带货”为主的商业模式已经不再适用。
10多天以来,大河财立方记者走访了多家公募基金与业界大V,注意到,新规之下,他们的调整节奏也逐渐加快。
公募回应调整,营销合作平台陆续公示
新规实施后,多家公募基金公司陆续发声,回应了外部合作调整及后续传播安排。目前,公募基金行业已经基本暂停了与大V的合作。
创金合信基金表示,公司一直以来都坚持以“提升投资者持有体验为出发点”的品牌和投资者教育传播。未来,他们会持续深化与合规第三方平台的高质量合作,同时也会把更多精力投向自营阵地与自有内容能力建设,输出专业、通俗、合规的投教内容。
华北、华南两家基金公司则表示,公司此前基本未与大V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新规发布后,公司第一时间组织合规、营销、电商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系统学习,对照监管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此后也将持续优化自有投教内容平台的运营。
近期,多家基金公司在官网更新了网络营销相关信息公示,列明合作平台。其中,广发基金9月30日发布的公示列出25家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经营主体,包括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及华为、苹果、小米等企业,同时披露营销使用的通信码号;摩根基金同日公示的平台包括微信、小红书、抖音和电子社保卡。
这些公示让基金公司的线上营销渠道更加清晰,也便于投资者核实相关信息。从名单看,内容平台仍是机构开展网络营销的渠道。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继上海证监局向辖区机构下发专项通知后,近日,北京证监局也面向辖区券商、投顾、公募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发布实施工作通知,围绕合作主体、业务边界、转接渠道备案、第三方平台管理、自营App渠道建设、存量整改、信息报送等维度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为证券基金行业互联网营销划定清晰行为框架。
线下实体、知识付费、私域运营:大V寻找新业务
随着基金公司调整合作渠道,在新规实施前,不少大V已经入职了持牌机构,他们的投顾组合也得以在新的平台继续运作;此前,在某互联网平台拥有80多万粉丝的大V“贾志”,甚至入职了格林基金,成为一名真正的基金经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部分以推荐基金、广告合作为主的大V,失去了以往重要的商业模式,盈利“断崖式下滑”,他们也纷纷尝试新的经营方向。
一名以“基金数据统计”为特色的大V,9月30日后一度停更10天,复更后,其文章仍照常发布市场观点和投资知识,但此前文中常有的投顾组合推荐已悄然消失。
一名粉丝超过300万的大V,在私域平台推出了AI软件使用的付费课程;也有大V通过视频平台开通“订阅专享内容”,通过长视频变现;一些大V甚至将目光转向咖啡店、书店等线下业务,开始在财经内容之外探索实体经营。
不约而同的是,多数财经大V都布局了私域运营,即开通“圈子”等付费粉丝群,一般按年收费或一次性买断式缴费。
新规发布前,部分平台就已经加大了对财经、金融博主不当行为的整治力度。9月22日,知名私域运营平台知识星球发布公告表示,平台自2025年启动了财经投研类内容专项治理行动,并持续加大治理力度。此后,也将对无资质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承诺收益与收益诱导、违规使用财经专业头衔、非法跨境金融营销与导流等八类行为实施“零容忍”;不少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也多次明确,财经类博主需要认证从业资格,才可以进行合规的内容发布。
内容仍有需求,生态亟待完善
“《办法》规范的是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但财经知识传播和市场讨论仍有持续需求。”华东一位公募人士向大河财立方记者表示。
多名投资者也向记者表示,证券、基金领域专业知识体系庞杂、术语门槛较高,一些此前就职于金融机构的大V通过通俗化的解读、案例化的拆解,客观上降低了普通投资者的认知成本,也提升了普通人对市场规则、产品结构的理解水平。
创金合信基金表示,2027年,公司计划持续深化投资者教育与陪伴,增强公司自有平台和官方品牌矩阵的影响力。
一名华北公募基金人士也表示,计划把此前与大V合作的部分内容,转移到公众号、App、小程序和投资者交流群等自有渠道,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产品介绍。
近年来,随着公募基金规模持续增长,基金投顾规模也稳步提升。华东一名基金销售人士认为,未来,机构如何把产品信息讲清楚、把投资者服务做好,将变得更为重要;而对于大V而言,如何在合规边界内保持内容质量、怎样持续吸引读者维持账号运营,也会成为未来市场关注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