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晚间,振东制药(300158.SZ)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问询函中,深交所重点关注了中药材种植、销售业务的前十大客户情况、公司销售费用情况、3年以上应收账款情况,以及预付款情况等,公司针对涉及问题一一对照核查,并进行了具体说明。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振东制药的前十大客户均为长期合作客户,包括国药控股、华润医药、阿里健康大药房、重药控股、九州通医药、京东大药房等国内知名的药品及医疗保健产品分销商及供应链服务商,回款情况良好。药材种植、销售业务前十大客户均为长期合作或业务员开发,包括国药集团、华润三九、同仁堂、九芝堂、云南白药等中药行业知名企业和老字号。经核查,前十大应收账款不存在新增客户,本期前十大客户累计收入、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十大客户和前二十大供应商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于销售费用情况,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服务费、市场运营费主要支出对象类别为推广服务、营销策划、咨询服务等公司,前十大支付对象包括北京振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得赋阿里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京东拓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西京东拓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公司不存在向服务费、市场运营费前十大支出对象提前付款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通过服务商实施资金占用的行为,相关付款安排具备商业合理性。

此外,振东制药对预付账款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的中药材主要向农业合作社采购,当公司预测中药材价格即将上涨时,会预付货款锁定产品价格及货源,从而降低中药材采购成本。近年来,中药材价格普遍上涨,公司通过预付货款的方式锁定价格及货源,来保证公司利益。同时,因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批文收购等业务具有行业特殊性,故均为预付模式,以上业务与同行不存在较大差异。

经过核查,报告期末前二十家预付账款支付对象中只有1家供应商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公司与其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交易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其余预付账款支付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期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