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晚间,武汉天源公告称,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与两家联合体成员共同与灵武市华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储能项目合同,合同金额(含税)为36.4亿元。

  此外,公司11月2日晚间披露定增预案修订稿,拟募资不超过15.72亿元,投向4个环保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

  36.4亿元大单落地,对今年经营业绩没有重大影响%20

  公告显示,合同名称为《灵武市华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1000MW/4000MWh集中共享储能项目设备+安装一体化项目合同》。发包人为灵武市华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承包人由武汉天源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银河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

  项目地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公告披露,本项目建设一座1000MW/4000MWh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座330kV升压站。330kV线路起点为灵州750kV变电站330kV侧出线,终点为新建华新储能电站330kV构架,线路路径全长约4.0km,拟建杆塔共计13基。

  合同工期为计划工期,自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质量标准方面,公告要求项目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或当地电力行业标准;质保期2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价格方面,合同为设备+安装配套一体化项目,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含税)人民币36.4亿元。公告称,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对于这笔订单的意义,公告表述为:本合同“有助于公司把握西北地区新能源配储及共享储能市场机遇,推动绿色能源业务由项目投资运营向设备供应、系统集成与工程实施延伸”。

  公告同时提示,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项目,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所涉签约金额及具体权利义务以联合体协议及正式合同约定为准”。公司还表示,合同签署对2026年度经营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拟定增15.72亿元:投向4个环保项目,3.6亿元偿贷

  公开资料显示,武汉天源聚焦环境治理与绿色能源两大领域,已形成高端环保装备制造、环保整体解决方案、水处理运营及第三方服务、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绿色能源投资及运营五大业务板块。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17.09亿元,同比下降13.93%;归母净利润2.20亿元,同比下降34.10%。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3亿元,同比增长25.93%;归母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增长9.89%。其中,第三季度营业收入5.81亿元,同比增长81.95%;归母净利润7418.11万元,同比增长938.04%。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1月2日晚间,武汉天源还发布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据该公告,本次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7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向5个项目: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4.15亿元、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3亿元、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65亿元、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3.02亿元、偿还银行借款3.6亿元。上述5个项目总投资合计20.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