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庆长假后的半个月里,河北巨鹿县的数十名农民工始终在焦虑中等待——房企贷款的350 万元工资款已足额进入巨鹿县住建局监管账户,这本该是他们期盼已久的 "活命钱",却迟迟未能到账。这起事件撕开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的一道裂缝:本应成为 "安全锁" 的监管账户,为何沦为资金流转的 "堰塞湖"?

  一、事件回溯:一场横跨两年的欠薪拉锯战

  巨鹿县盛世公馆三期项目的欠薪纠纷,早已超出简单劳资矛盾范畴,形成企业失信与监管失效交织的复杂困局。

  2019 年,鑫山公司等施工企业承接该项目建设后,开发商邢台盛世房地产及其下属巨鹿盛世公司便开始拖欠工资与工程款,导致工程一度停工。经巨鹿县住建局协调,2024 年6月双方签订结算协议,明确开发商拖欠928.2万元款项,并约定2025年1月20日前付清,住建局以监管方身份盖章确认。施工方履约完成"保交房"任务后,开发商却再度违约,住建局也从协调者沦为"推诿者"。

  2025年7月媒体曝光后,当地领导表态整改,但三个月毫无进展。走投无路的农民工赴京反映问题后,三方谈判重启却再生波折:开发商将第二次进场施工的894万元工程量强行核减至369万元,最终确认总欠款1297.2万元。经协商,开发商承诺以房产抵押贷800万元支付欠款,其中350万元于国庆前到账监管账户。

  令人费解的是,这笔明确标注用于工资支付的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农民工仍分文未得。住建局某领导提出的5万元 "安抚款",经查实为此前承诺的材料款,与监管账户资金无关;局长则提议用邢台一处办公楼抵账,被农民工怒斥为"多年画饼从未兑现"。更具讽刺意味的是,该项目1-3期房产早已售罄,开发商老板刘某据称赚取数十亿后将资产转移至亲属公司,而当地多位领导对此知情。

  二、制度悖论:监管账户的"保障功能"为何失效?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自2021年实施以来,本应通过 "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根治欠薪问题。《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专用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支付以外的用途,开户银行不得将资金转入农民工本人账户以外的账户。但巨鹿事件中,制度设计的刚性在现实中完全软化。

  1. 监管方的 "身份错位" 与履职空转

  作为法定监管责任主体,巨鹿县住建局履职失效是事件核心症结。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业主管部门需督办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案件,对专用账户资金流向承担监督责任。但在巨鹿事件中,住建局不仅未制止开发商的资产转移行为,反而在资金到账后回避核心问题:对350万元监管资金的具体流向始终含糊其辞,却热衷于推动"以房抵薪" 等不符合法规的解决方案。

  2. 企业失信成本与维权成本的严重失衡

  邢台盛世公司的违约行为极具典型性:从逾期支付到恶意核减工程款,再到承诺抵押贷后仍拖延支付,企业每一次失信都未付出相应代价。反观农民工,却要付出沉重的维权成本——从递交反映信到赴京上访,从参与长达一个月的谈判到反复交涉,耗时耗力却收效甚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虽规定对欠薪企业可处以罚款、列入失信名单,但在实践中,企业通过资产转移等方式逃避责任的成本远低于履约成本。知情人透露,刘某早在恒大暴雷后便预判行业风险,提前将资产分割转移至亲属公司,这种 "金蝉脱壳" 使得后续追讨陷入困境,而监管部门对此类行为的预判与拦截机制明显缺失。

  3. 账户管理的 "技术漏洞" 与流程梗阻

  专用账户的封闭运行机制在执行中出现了明显漏洞。根据规定,开户银行应对账户进行特殊标识,发现资金拨付异常需及时预警,但巨鹿事件中,350 万元到账后既未按约定拨付,也未触发监管预警。

  流程梗阻则加剧了资金滞留。农民工代表多次询问资金去向,住建局始终未给出明确答复,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维权陷入僵局。而按正常流程,监管账户资金支付需依据施工单位提交的工资支付表,经审核后直接发放至农民工个人账户,巨鹿住建局显然未执行这一法定程序。

  三、破局之道:从个案解决到体系重构

  巨鹿350万工资款的解冻需求迫在眉睫,但更值得深思的是如何避免类似困局重演。结合多地实践经验,需从责任强化、技术赋能、惩戒升级三个维度重构保障体系。

  1. 压实监管责任:从"形式背书"到"实质监管"

  监管部门的责任边界必须清晰化。应建立 "监管责任终身追责制",对签署监管协议的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确保资金流转全程可追溯。

  2. 强化技术赋能:打通数据孤岛实现精准预警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的作用亟待激活。根据规定,账户开立、资金拨付、工资发放等信息需实时上传平台,但巨鹿事件中显然未实现有效监控。

  3. 升级惩戒机制:让失信者 "代价惨重"

  针对企业转移资产等逃避行为,需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体系。一方面,将欠薪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实施限制高消费、禁止市场准入等惩戒;另一方面,探索建立 "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 双重保障机制,要求开发商在项目开工前足额缴纳担保金,从源头阻断欠薪可能。

  四、结语:监管账户应回归 "保障本质"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设立初衷,是为劳动者筑起一道"安全屏障",而非资金流转的"中梗阻"。巨鹿 350 万工资款的困局警示我们:任何保障制度的生命力都在于执行,当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失信企业付出沉重代价、维权渠道保持畅通,这 350 万 "活命钱" 才不会被无故滞留,更多农民工才能真正实现 "忧薪" 变 "安心"。

  目前,巨鹿县 350 万监管账户资金的发放仍无明确时间表,但这起事件已成为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的重要契机。唯有以个案为镜鉴,补齐制度短板、强化执行力度,才能让监管账户真正成为农民工工资的 "安全锁",而非 "拦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