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一年后,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从优化银行服务体系、完善直接融资制度、健全增信体系等方面对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进行部署。
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现象,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的工作较多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问题,如续贷问题。而更为迫切的是“最先一公里”问题,应抓紧采取切实措施进行破解。
2019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在解决续贷问题上进行了多次部署。如2019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大续贷支持力度,要至少提前一个月主动对接续贷需求,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周转成本;2019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在《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中要求: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合理提高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简化续贷办理流程。部分地区如北京市,还专门成立企业续贷受理中心等机构。这些措施都有助于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但亟待破解的“最先一公里”问题,即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问题,目前还应得到高度重视。所谓的首贷,即首次贷款,是指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无贷款记录的企业首次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目前我国约有小微企业3000万户、个体工商户7300万户。而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约为1800万户,仅占17.5%。也就是说有超过80%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未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
首贷为什么成为一个难题?主要是因为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目前,我国产业环境、征信服务与担保体系等还不够完善,使得金融服务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难以形成有效沟通。特别是在商业银行与民营和小微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矛盾更为突出:一方面,银行难以收集和甄别民营和小微企业有效信息并据此进行信贷决策;另一方面,民营和小微企业未全面了解银行产品和服务,难以迈出建立银企关系的第一步。
从实践层面看,金融监管部门鲜有政策文件对首贷进行部署,提出要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并未对首贷进行有效的激励。而商业银行缺乏专门的首贷机制安排,包括授信政策、信贷计划等,也未开发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一般而言,获取新客户的成本显着高于维护老客户。而在经济下行周期,银行基层机构和员工对拓展新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客户缺乏积极性。
首贷是企业从金融机构融资的起点。有关数据显示,民营和小微企业获得首次贷款后,后续再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将大幅提高,而且贷款利率有望下行,贷款速度也将加快。微众银行·银行用户体验联合实验室发布的《2019年银行业用户体验大调研报告》显示,63.5%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主表示银行贷款申请手续麻烦,但有过第一次银行贷款后,94.4%愿意继续使用银行贷款。因此,“首贷难”问题是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最先一公里”。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困境,重点和难点之一是破解“首贷难”问题。
部分地区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如浙江银保监局近年来针对首贷企业“缺信息、缺渠道”“征信少、评估难”“程序繁、审批长”“担保弱、风险高”等问题,多措并举破解小微企业“首贷难”;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19年4月开始在山东省开展“中小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培植后中小企业贷款获得率达88%,三季度贷款利率较前三季度平均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2019年10月,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广西银保监局,推出广西“民微首贷”提升计划。
应该说,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为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难”问题积累了宝贵经验。下一步,应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在全国范围内积极破解“首贷难”问题,更好地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具体而言,笔者有七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重视首贷难题。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难,首先在“首贷难”。要坚持首贷、续贷两手抓,将破解“首贷难”问题作为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花大力气从体制机制、基础设施、产品服务、考核激励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可出台专门文件,对首贷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首贷的支持服务。
第二,完善制度安排。银保监会可优化“两增”考核体系,将首贷作为单列指标列入小微金融服务考核;建立月度统计通报制度,加强对首贷投放的监测和指导。同时,放宽对首贷利率和不良贷款率要求,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商业银行应对首贷有关的信贷准入、审批等制度和流程修订完善。此外,有关部门可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利息作适当补贴。
第三,建好信息平台。打破各政府部门“信息孤岛”,整合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部门及网络平台信息,抓紧搭建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免费提供给银行使用,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地区性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平台,选择合适方式对接全国性平台。同时,发挥征信机构如百行征信的作用,探索推出民营和小微企业征信报告。
第四,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发展中小银行,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探索和推广互联网银行、互联网贷款模式,鼓励微众银行、新网银行等民营银行加快产品创新,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通过设立民营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创新融资担保方式等办法,破解担保难、增信难等问题。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首贷的风控能力和效率,使首贷更具商业可持续性。
第五,改进产品服务。商业银行应制定首贷投放计划,在信贷规模、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等方面进行专门安排;主动破解信息不对称,加大行内数据整合应用,并对接支付类数据、政务类数据、商务类数据等“替代性数据”,研发针对性产品。升级信贷管理系统,搭建民营和小微企业专门的授信模型、开发手机应用程序,使首贷流程更简化、放款更快捷、还款更灵活。
第六,加大正向激励。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比例较高的银行,人民银行在存款准备金率上给予优惠,在再贷款、再贴现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银保监会放宽小微金融服务等考核要求,创造“愿贷”“敢贷”的政策环境。同时,商业银行应在考核中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好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等措施,提高首贷不良率容忍度,鼓励基层机构和客户经理积极发放首贷。
第七,加强企业培训。加强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主及财务人员的走访、培训,增进银企沟通,普及金融知识,推介产品服务,对接企业首贷需求,提高首贷供需匹配的精准度,解决企业对银行产品与服务不了解等问题。此外,还应加强民营和小微企业基础管理素质教育与培训,更好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融资能力。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