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签署《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及反垄断、知识产权、价格、食品安全等4个领域的子协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北京市副市长卢映川致辞。

  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搭建“1+N”执法协作体系,即围绕1个框架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多个子领域、多个层次协作。框架协作机制确立了联席会议、情报共享、联动执法、联合曝光、应急响应等基础工作机制。先期开展协作的4个子领域包括反垄断、知识产权、食品安全和价格。其中《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协议》对京津冀实行统一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以及对政策措施的抽查互查等方面做了要求;《价格执法协议》明确要逐步完善跨区域价格执法应急响应机制,在遇到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第一时间组织联络,互相配合;《食品安全执法协议》细化了协查配合、检验绿色通道等内容。

  卢映川表示,签署执法协作协议,标志着京津冀市场监管协作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是市场监管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服务和保障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1+N”执法协作体系的建立,将有力促进三地市场监管形成整体合力,对于维护区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有着重要意义。(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