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自成立以来,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制度再完善,从简政放权入手,推动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
在“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走进经济特区国家级新区”云座谈会上,哈尔滨新区党工委委员王佳介绍了新区改革创新的七点重要举措,其中包括:积极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分类实现“证照分离”全覆盖,全面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持续深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改革,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模式,“带土移植”深圳先进经验和模式。
为了更好履行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责任,新区在2019年组建了专门的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督的机构,构建了哈尔滨新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放、管平衡的监管工作中,新区秉承“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的工作理念,建立完善与简政放权相适应的新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管好管到位。
一是探索实施综合执法改革。学习“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军改原则,整合原分属市区两级14个部门的执法人员、67项职能、3391项职权,在全国首创“一支队伍全能执法”“一个战区综合执法”“一套标准严格执法”新型综合执法模式,为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队伍之外无执法”奠定基础。
二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梳理公布《行业监管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企业生产经营主要风险点及监管防控措施清单》 “三张清单”,配套实施信用防范、行为防范、数据信息防范、预警机制防范“四种风险防控措施”,创新采取公平公正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和科学智慧监管 “五类监管”模式。
三是建立审批监管执法协同联动机制。构建“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等“六双”政府综合监管机制,重塑了审批、监管、执法全链条工作流程,搭建了审批、监管、执法一体化综合平台,实现了各部门信息实时共享、协同联动和无缝衔接,建立了审批、监管、执法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
四是探索建立“共享即惩戒”机制。推出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方案”“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清单”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出台了《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即惩戒”工作实施细则》,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做出诚信经营、接受监督的承诺,及时公开市场主体承诺信息和履行承诺情况,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
王佳介绍,2020年新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新区制定了“营商环境2020攻坚提质行动方案”,着力实施效能提升、服务提质、诚信建设、机制完善等“四大工程”,最大限度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