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在“十四五”规划开局、新发展格局建设起步之年,在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之际,在国内外经济环境错综复杂、中国对外开放加速发展之时,党中央提出高质量发展自贸试验区,意涵深远。
自贸试验区发展有年,并非新生事物,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国的自贸试验区建设始于2013年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过8年的发展,已经分6批建设了21个自贸试验区,遍及东西南北,沿海、沿边、沿江和内陆。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自贸试验区在我国探索重大改革、引领对外开放方面一直走在前列,也取得了丰富成果。从海南自贸区发展而来的海南自贸港更是在对外开放领域开疆破土,走到开放型经济的国际前沿。我国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举措诸如对接国际的外资外贸管理体制改革、负面清单制度,都是在自贸区的先行先试并逐步推广普及的,很多地区的自贸试验区都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高地和经济的增长极。
作为新时代的“特区”,随着自贸区不断扩容、普及,其特殊性、先进性也在不断“耗散”,质量亟待提高。特别是如果考虑到新发展阶段对中国经济发展新模式的迫切需要,考虑到复杂的国际环境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与挑战和中国经济面临新一轮高水平开放的任务,自贸试验区的使命和任务就愈加艰巨,更高质量、更大力度的试验势在必行。总体而言,我们的自贸试验区仍处于发展初期,许多制度和政策试验仍有待加快步伐。在国内外环境迅速变化、矛盾与挑战层出不穷的当下,我们必须顺乎时势,以变应变。
我们说国内外环境处于剧烈动荡变革之中,对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出新要求。首先,国际经济格局的剧烈动荡与不确定,以及国际经济关系有待完善。运行了70多年的全球化结构的自由贸易与合作共赢遭遇挑战,保护主义、封锁对抗局部兴起,借全球化红利而获得长足发展的中国必须重新找到自己的国际经济定位和发展模式。其次,新一轮数字科技革命以超乎以往一切类似变革的速度改变着经济模式与生产方式,从而也改变着依据这些模式与生产方式形成的国际经济规则与交往方式,形成一种全新的规则。最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大国博弈背景下,意识形态分歧和制度之争与规则全球化相叠加,使国家发展国际经济关系无法回避价值观思维,都需要占据价值观高地。这种价值观高地在经贸领域就体现为自由贸易、市场开放、公平竞争、绿色低碳,等等。
正是在上述大背景下,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造成巨大冲击、国际经济矛盾与摩擦空前激化以来,我国明显加快了改革开放的步伐。RCEP签署完成即将落地实施、加快并完成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谈判、积极考虑加入CPTPP等高水平自贸区、积极推进“一带一路”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和提升,都是这方面的重要举措。当然,在推进全球与区域经贸自由化方面不会一帆风顺,加入CPTPP也会是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地缘政治与国际战略因素还会干扰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但在我们看来,非经济因素的干扰总是一时的,最终会让位于经济利益与理性的力量。
例如在RCEP中,其20章的内容中仍有一些超过我国目前开放的范围和程度,特别是在服务贸易开放、电子商务条款、投资领域的负面清单制度等方面。如果协议马上履行,我们还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这也是中央为何一再强调各地方各部门要对照RCEP条款抓紧落实整改,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至于更高水平的CPTPP,其30章的内容中许多与我国现行政策抵牾,在国有企业地位、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权益、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跨境服务贸易等领域,都需要深化改革、调整政策、厘清制度、重建规则。同时,相关制度改革与政策调整并不是轻而易举的,除单项制度本身的改革难度之外,各项制度与政策之间也存在相互适应、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各个利益集团之间、地区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部门行业之间都存在利益差异与意见分歧,往往相互掣肘,迟滞改革。过往自贸区建设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自贸区政策与其他政策的整体性、协同性不如人意。再有,如果这些国际经贸协议带来的制度、市场开放与政策调整付诸实施,对我国相关产业发展、对市场竞争格局、对政府的管理能力等肯定会产生冲击,这些冲击有多大?我们是否能够承受这种冲击?这些都不仅需要纸面上的研究与测算,而且需要现实中的试验与仿真,需要压力测试。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国内外新形势下,自贸试验区的高质量发展,题中要旨就是充当中国经济高水平开放、对接国际规则的试验田,这可能比其成为某一地区经济增长的引领者更具有全局意义。如同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中国将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差别化探索,加大压力测试,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如此,高质量发展自贸试验区的路径也就清晰明确了,那就是,直接以RCEP、CPTPP等协议的条款为基础,对标高水平开放的国际标准发展自贸试验区。同时,还应当强调,自贸试验区的成果应当及时推广到更广大地区乃至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