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古今中外一直都被视为一种十分复杂、很难处理的社会利益关系,并对社会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重大的影响。
巩固新型政商关系基础
以党的十八大为分水岭,党中央加大制度反腐败力度,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和不法商人,官商勾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与此同时,在一些党政干部中又出现了不敢担当、不愿与企业家联系交往的现象。如何处理好政商关系,成为困惑不少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普遍面临的一道难题,也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政府与企业不仅要从认识上理清政商关系,更要从制度上加以规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政商亲清互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此,党中央带领全党进行了伟大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持续关心关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要求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往成为君子之交,做到“亲”和“清”两个字,为新时代构建什么样的政商关系给出了明确答案,指明了方向和原则。
近年来,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目前“清”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亲”的氛围不断增强,政商交往的新风尚、新气象正在形成。但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因素影响,目前基础仍不牢固,权力寻租的土壤没有彻底铲除,资本逐利的本性不会改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一方面激励着广大党政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既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又守住底线不以权谋私;另一方面,也激励着广大民营企业家做到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为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贡献力量。
政府应从制度上发力
在实际工作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应防止“亲”而不“清”,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行贿受贿,又应防止“清”而不“亲”,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拒商远商。做到政商之间既“亲”又“清”,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注意从政府和企业家两个方面进行发力:
一方面,对政府而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键要从制度上发力。制度是管长远的,带有根本性。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主题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具体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就要求党和政府制定和完善涉及政商关系的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目前,全党、全国,自上而下,都正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织密权力监督的笼子,我国的反腐斗争已经从运动式式反腐发展成为制度性反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紧,不想腐的堤坝正在给构筑,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态势并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正在形成。政府在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的努力,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企业家要主动作为
另一方面,从企业家、商人方面来看,进入新时代,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已经成为新常态,中国的政商关系在政治经济大势的变化中进入新局面,以贿赂换取资源的旧政商关系大势已去,企业家在政府官员中的“保护伞”日益受到压制和约束,商人行贿也将面临更严峻的执法环境,非正常政商关系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对企业家来说可能是致命的。企业需要塑造更能规避风险、更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新型政商关系。公开透明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将成为一种趋势,它将长期发展、完善。作为企业家,既要意识到政商关系的新变化,积极主动地顺应这种变化,也要意识到这个变化不会一步到位,企业未来经营之路上可能还会出现不当政商关系的陷阱,要做好措施,防范高风险的不当政商关系出现。面对时局变迁,商业环境变化,政商关系面临不可逆转的新局面。企业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践者、维护者、享有者:
第一,企业家要自设底线:企业家要有“底线意识”,即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超出了社会容忍度。企业家的底线高于社会底线,有利于企业的长久生存和发展。
第二,企业家要坚持复利最优:企业家要勇于放弃眼前需要通过权力寻租获得的短期利益,转为追求长远利益,通过复利积累的方式,赢得企业和个人的最大收益。不怕慢,就怕站。时间的力量非常巨大。对于有机会进入长期复利通道的企业家,要珍惜这个位置。“绑上”一位政府官员,可以得到好处,但是有可能转瞬间灰飞烟灭,身败名裂,不过是当了财富保管员,过过手而已。
第三,专注发展核心竞争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决定了企业是否容易陷入不良政商关系,只有核心竞争力强,能创造好的业绩,为社会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才是真正安全并能走得长远的企业。
第四,以法人关系替代个人关系:政商关系未来发展方向是制度化与规范化,个人因素将会逐渐减弱,被企业法人与政府之间的交往取而代之。政府关系应成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具体而言,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方式、能力或领域都不应基于个人关系,或者说,政府关系管理者应将其个人关系转化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第五,识别政府的政绩需求:企业与政府可以形成合力,推动社会发展,而这种合力也受政府官员的欢迎。再糟糕的环境,也给良好的行为留有空间,你可以作出选择。
第六,利用行业协会力量:发展行业组织,形成行业影响力,与政府和公众公开沟通。企业在政商关系博弈中,应该逐渐从企业个体行动走向行业组织行动,在企业个体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借助行业组织的帮助,与政府方面达成对话,效率更高、风险更低、效果也更可靠。
中国的政商关系正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指引下走向规范、文明和透明,企业家如果不看清楚这个趋势,不主动适应这个趋势,还只是停留在对反腐行动的侥幸心理,或对现行政策法规种种漏洞或弊端的钻孔上,显然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的健康成长,更无助于企业家搭上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时代快车并分享未来收益,更毋宁说帮助企业拥有者在创造财富的同时成为一名得到社会普遍尊重的企业家。
政商各归其位各守其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官有官道、商有商道,只有各就其位,不混在一个锅里吃饭,政商关系才能返璞归真。干部要坚守党纪国法的底线,绝不能用权任性。政府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健全公共服务信息披露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企业家要信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企业家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新型政商关系的营造者,一定要视诚信为“金字招牌”,开诚立信,做廉洁社会的建设者、维护者、共享者,积极倡导守法、诚信、廉洁的社会风尚,敢于同腐朽的潜规则做彻底的决裂。从政、经商只要各归其位,各守其位,那么亲清相处、良性互动的政商关系必然会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