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宁乡镇北街社区,一起持续十余年的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将地方行政审批公信力推上风口浪尖。居民霍德光夫妇房屋因拆迁被拆除后,至今未获一分补偿。

霍德光房屋位于宁乡镇北街社区核心区域,据霍德光提供材料显示,房屋拆迁前已通过行政审批并缴纳相关费用。而房屋拆除后,补偿款迟迟未到账。更蹊跷的是,当地突然以“不符合拆迁补偿标准”为由,单方面退还霍德光此前缴纳的行政审批费用并撤销审批手续。
霍德光妻子张女士展示的一份泛黄审批文件显示,文件上清晰盖有中阳县土地管理局公章,日期为1996年1月。张女士质疑,当时不符合条件为什么审批通过?后来政策变为什么没有书面通知?行政审批难道可以随意撤销?
县拆迁办任主任回应称,霍德光房屋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当时审批可能存在疏漏,因此撤销审批。在追问“疏漏具体环节”及“复核依据”时,任主任以“涉及机密”为由,拒绝进一步说明。
面对审批手续被撤销和补偿无门困境,霍德光夫妇开始长达十余年维权之路。他们多次向县信访、县住建等部门反映情况,得到答复要么是“正在调查”,要么是“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
霍德光无奈地说,十年了,连书面答复都没有,我们连‘为什么’都不知道。”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分析称,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需书面说明理由。若霍德光审批手续被撤销无合法依据,则涉嫌行政违法。
王律师指出,即使审批存在错误,也应通过补正程序或协商补偿解决,而非单方面撤销了事。若因政策调整需变更,需提前告知群众并协商。
在这起事件中,一个核心争议在于霍德光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是历史遗留“无解难题”还是当年工作疏漏的“人为失误”?若是前者,需明确政策边界,给出解决方案;若是后者,则需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群众公道。
“无论是历史问题还是工作失误,当地都不能回避责任。”山西省社科院专家李某认为,“行政审批严肃性不容儿戏,随意撤销不仅损害群众利益,更会削弱当地公信力。此事件中,当地相关部门应主动公开审批撤销的法律依据、补偿标准调整的依据,给群众满意交代。”截至目前,霍德光夫妇未收到任何正式答复。
原标题:山西中阳:行政审批“空转”十余年,霍德光夫妇拆迁补偿困局何时解?
来源:中国法律网
原文链接:http://www.5law.cn/good/difang/53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