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全国两会日前落下帷幕,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为国家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幸福建言献策,其中不乏来自法律界的声音。全国人大代表江必新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建议紧密结合我国行政法治实践,在实现类似民法典的行政法典的理想目标前,先行制定行政法通则。
江必新表示,行政法包含的内容实在太过广泛,且变动又极频繁迅速,短时间内难以集中制定一部法典。在此情况下,为了有效回应法治中国建设对行政法制的需求,同时为未来时机更加成熟时制定行政法典积累经验、夯实基础,可以先行制定行政法通则。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在明律师认为,从目前的大环境来讲,先行制定行政法通则已具备理论条件,但还要结合中国的法治实际情况,尽量做到法律法规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制定出一部科学合理的行政法通则。
“行政法必须要回应中国的行政法实践,只有从实践当中经得起检验的法律制度、法律理念,才能更好的推动中国法治进步。”杨在明律师表示,这些年他和律所同事们不断总结目前行政机关在应诉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公民立法建议等形式积极参与立法。在他看来,个案是发现立法不足和缺陷的一个重要途径。
杨在明律师曾组织编写的《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建议稿)》,得到了不少专家学者、法律人士的认可。其中,严格程序、先补偿后征收、明确权利救济机制、增设公众参与权、规划听证制度、根据违法建筑形成的不同原因区分补偿等建议,出现在了2011年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
“制定行政法通则,不仅仅是一个立法技术的问题,更多的是要遵循中国在法治进步当中的一个底层逻辑,即法律的产生从根本上来讲是一个各方利益阶层的博弈。”杨在明律师表示,在博弈的过程中,只有能够关照和平衡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法律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正义,才是一部良法、善法。
“行政法正在向前推进,各方的利益就更容易在法律的约束下达到一种利益均衡,就会使整个社会更加稳定,那么在通往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就会迈出坚实的一步。”杨在明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