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函〔2022〕263号

有关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确定了11家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科技、财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模式,选树一批标杆企业,加大对先进模式和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带动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附件:

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