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和组织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体现在领导党的机关和工作部门上,体现在领导一切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及党员上,体现在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强大领导能力上,体现在各领域各方面全面贯彻党的思想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这是党的领导决策核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党组织要发挥作用”,“党委是起领导核心作用的,各方面都应该自觉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将党的领导比作“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他还用棋局作比,“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他还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比作大厦,将党比作贯穿其中的总的骨架,“党中央是顶梁柱”。

第一,党中央的领导核心地位与国家机关行使权力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对一切国家机关工作的领导,同时也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检察等机关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比如,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和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党中央更加重视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权力。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了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等五种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监察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二,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另一方面,这种领导不是分散、无序的,而是集中统一的,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中国共产党有一个自上而下的严密的组织体系,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形成了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严密组织体系。这是世界上任何其他政党都不具有的强大优势。党中央是大脑和中枢,党中央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这样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叱咤变化,无有留难,则天下之势一矣’。党的地方组织的根本任务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党组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

第三,强调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并不意味着党的领导仅局限在这些领域。党对经济工作、文化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对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社会工作的领导,对金融工作、国有企业的领导,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党校工作、高校工作的领导等,都是党的全面领导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不是抽象空洞的表述,而是体现在对具体工作的领导上。历史和现实表明,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方面、各环节,才能充分发挥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各族人民步调一致向前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取得新成就,特别是在反腐倡廉、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中成效斐然。

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都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不开。这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蓝图的根本保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党明确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前进道路上,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使党始终成为风雨来袭时全体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确保拥有团结奋斗的强大政治凝聚力、发展自信心,集聚起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汪亭友《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讲稿摘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