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泉煤矿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确保职工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健康,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总体推进”,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的本质安全化建设推进双重预防体系管理。
开展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加强矿井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
制定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制度。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等,并严格落实。组织矿井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对检查结果纳入月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监督检查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及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制度、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等落实情况。
组织开展年度“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参与并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培训、职业病危害告知、职工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及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三年一次的现状评价工作,检测、评价结果及时向库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加强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等应急救援演练;制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防治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加大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使用进行监督,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检查、考核,及时总结。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规程的行为,发现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危险区域内的作业,撤出作业人员;监督分管业务科室制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防治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对非伤亡事故追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参与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杜绝“三违”现象。
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