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是并不存在争议的命题。这些年,党中央的态度非常明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的立场原则深入人心。

  然而,近段时间以来,又有人拿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做文章,“发黑料”“泼脏水”“扣帽子”,不仅干扰了企业正常经营,也扰乱了社会投资预期,损害回升向好信心。叠加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以及民营经济遭遇的“成长中的烦恼”“发展中的问题”,杂音噪音被渲染放大,也让“民企敢闯”的号召打了折扣。

  驳斥各种蛊惑人心的奇谈怪论,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事实说话。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重申了“完善落实”的要求。而其一个重要抓手,就是为企业合法经营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经营、谋发展,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面对企业在舆论场遭受的不公,要毫不犹豫地站在事实真相的一边,坚定不移地站在公众利益的一边,该揭露的揭露、该处理的处理、该辟谣的辟谣、该力挺的力挺,为广大合法合规的经营主体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撑腰。同时,要加强理论研究和正面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给民营经济发展一个良好稳定的预期。

  珍视企业家精神,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是发展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方面,为民营企业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必不可少。净化舆论环境就是优化营商环境,对那些曲解、抹黑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的不实报道、不当言论,职能部门、相关平台应该坚决亮剑、决不姑息。另一方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减少权力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

  近来,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提速;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法治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用法治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地方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最大力度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各部门已经在行动。以稳定的政策预期、清朗的舆论空间、健全的法治体系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互为支撑,把政策红利实实在在送到经营主体手中,就能坚定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心与预期,让更多有能力、肯做事的企业家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大展身手。(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金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