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龙华区观澜老街夜市正式开业引发网友热议,但讨论的话题不是小吃美食,而是一份“商户现场管理制度”。这份文件显示,商户需严格按照营业时间规范出摊开市,否则,视情节严重将处以一次200元至300元罚款。文件还对请假、迟到、早退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若违反规定将予以罚款。对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回应:网络流传的观澜街道对摆摊商户迟到早退罚款等信息不实,目前夜市正有序运营中。

  据了解,观澜老街夜市位于新澜社区深圳地铁4号线观澜站B出口,地处观澜老商圈核心区域,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是龙华区目前最大的夜间经济点。夜市共规划180个摊位,包含特色餐饮、非遗文创、生活服务等多种业态,已有138家摊贩签约营业。

  观澜街道办表示,当前正式合同中并没有写明具体营业时间,但夜市门口有公示明确的管理规章制度,要求观澜老街夜市商户需要服从场地运营时间安排,参与经营活动,经营时间为每日17时至次日凌晨2时,商户可提前1小时到场准备,不得晚于凌晨2时结束营业。遇周末及节假日观澜老街夜市管理团队将酌情提早营业时间或者延迟结束时间。商户应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观澜老街夜市管理单位将有权取消其参与夜市活动的资格。该街道办还表示,虽然商户最迟可经营至凌晨2时,但由于夜市位于非居民集中区的空地,所以不会出现深夜扰民的情况。 (经济日报记者 杨阳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