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企业标准化建设暨《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相关部署要求,聚焦标准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带动技术标准水平提升、以标准创新引领技术进步,加强部门联动、地方协同,共同培育一批以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型、具有创新能力的行业标杆企业,市场监管总局编制了该《办法》,以此推动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什么是标准创新型企业?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介绍,标准创新型企业是指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以科技创新和标准化互动融合为核心竞争力,具有以先进标准的研制和实施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支撑自身高质量发展乃至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等典型特征的企业。

  肖寒表示,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有利于深化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一是能够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标准创新先行带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不断追求标准与技术创新的内在机能和运转方式。二是能够鼓励企业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推动先进标准有效供给成为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及提升管理创新水平的驱动因素,激发企业在标准、技术、服务及管理互动支撑方面的强大创新活力。三是以标准创新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增强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成果的流动性并使整个产业链条受益。

  为构建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现企业渐进式培育,《办法》将标准创新型企业分为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三个递进式层级,按照不同梯度分别采取“自我声明+公示”和“自愿申请+认定”的管理方式,重点衡量企业在建设、应用、融合、效益层面的标准创新能力,更多体现“质”的要求而非“量”的要求,突出了企业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执行先进标准、实现国际标准突破乃至引领产业国际化等特点。

  近年来,在各行业部门的协同推动下,我国企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方面,截至今年5月底,共有42万家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标准280万项,涵盖468万项产品,以标准为载体的产品质量正向提升的激励体系日益完善。在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方面,截至2022年底,共有1679家企业的2856项企业标准成为“领跑者”,树立了行业质量标杆,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此外,我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通过标准增强与国际经贸活动的铆接,带动产品出口持续增长,以2022年为例,我国全年出口额比上一年度增长10.5%。

  “企业是市场活动的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源泉。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企业通过制定和应用标准等活动,能够使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保持高度统一行动和高效率的运行,是一切标准化的支柱和基础。”肖寒说。

  肖寒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推进《办法》的实施。一是建设统一的标准创新型企业信息平台,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培育工作效率,减少企业负担,强化市场监督和社会参与度,确保评价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二是加强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指导,广泛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走“标准创新”协同发展之路,并争取在年内培育出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三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立标准创新型企业激励机制,形成以“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相结合的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制度运行环境,壮大制度“新而活”的生命力。(经济日报记者 郭静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