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是我国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最大的省区,荒漠化土地106.86万平方公里,占新疆国土面积的64.18%、占全国荒漠化土地的41.52%;沙化土地74.68万平方公里,涉及90%的县(市、区),占新疆国土面积的44.86%、全国沙化土地的44.25%。

  在新疆,与风沙的博弈注定是一场持久战。如今,持久的努力终于迎来了历史性的转折:根据第六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调查结果显示,新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首次实现“双缩减”,结束了全国唯一沙化土地扩张省区的历史,实现了“绿进沙退”。

  “十三五”以来,新疆防沙治沙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依托“三北”防护林建设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持续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

  按照保护优先、重点修复、适度利用、科学依法的总体思路,坚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原则,新疆累计投入防沙治沙资金209.2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51.5亿元、地方投入57.75亿元,治理沙化土地2.7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治理任务的22.63%。自治区防沙治沙工作在国务院“十三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依法防治,强化执法力度和制度建设。新疆严格执行森林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各类破坏沙区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和治理沙区生态安全,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活动,把维护沙区生态环境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

  保护优先,加强荒漠生态保护。全区共设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46个,面积达5393平方公里,占全国封禁保护区面积的30.44%,其中“十三五”以来新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28个,面积2983.98平方公里。全区国家沙漠公园总数达27个,保护沙漠面积1919平方公里,其中“十三五”以来新增9个,面积341.63平方公里。实施了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生态补水。2019—2022年生态输水47.06亿立方米,保护以胡杨林为主的天然植被面积8400平方公里。通过实施各类生态效益补偿,充分发挥5.95万名管护员护林护草护沙作用,加快荒漠林草植被恢复,遏制沙化土地扩展蔓延。

  尊重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坚持尊重自然、科学防治,做到以水定绿、量水而行,科学推进以防沙治沙为主的大规模国土绿化。“十三五”以来,新疆累计完成重点区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5166平方公里、“三北”防护林工程1.01万平方公里、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546.93平方公里、退耕还林3195.87平方公里、退耕还草676.66平方公里、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4014平方公里、防沙治沙综合示范林61.8平方公里。通过以上重点治理工程基本建成了以绿洲内部农田林网为基础、绿洲外缘大型防风固沙林草带为延展、天然荒漠林为一线前锋的立体绿色屏障,有效遏制了农牧区和绿洲边缘荒漠化扩张趋势。

  沙区植被状况持续向好,植被盖度和固碳能力“双提高”。新疆沙化土地平均植被盖度由“十二五”末的12.08%增加到“十三五”末的13.2%,提高了1.12个百分点,其中,植被盖度大于40%的沙化土地增加了2.76万平方公里,中国科学院“三北”工程40年综合评价新疆“增绿”显著。沙区植被覆盖状况更加稳定,区域绿量不断增加,地表变“绿”,固碳能力明显提高。1961—2022年,新疆年平均沙尘日数每10年减少5.3天,年平均沙尘暴日数每10年减少1.4天。

  新疆荒漠化防治还与发展沙产业结合。发挥沙漠光热资源优势,新疆大力发展特色沙产业,鼓励单位或个人以产业开发经营方式从事防沙治沙,在道路修建、用水、用电、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建立种质资源汇集、新品种试验、优良品种采穗、良种苗木培育为一体的科研与繁育基地;依托国家沙漠公园,沙区旅游年接待游客1500万人次;在戈壁沙区建设大型光伏基地314.4平方公里,发展风电光伏装机规模4086万千瓦,新能源年发电775亿度,实现沙漠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相互促进。全区沙漠特色经济植物种植面积达1230平方公里,年产量达38.53万吨,沙产业年产值43.7亿元,沙生作物加工业的发展,带动了种植、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有效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了农民增收。

  防沙治沙工作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新疆坚持以林养人、生态脱贫,聚焦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精准选聘生态护林员,既实现了生态脱贫,又为乡村振兴培养了一批“乡土专家”和“科技带头人”。“自力更生、团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柯柯牙精神”和且末县河东治沙典型等成为激励治沙人的强大精神动力,增强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坚定了尊重自然规律、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防沙治沙的良好氛围。

  在这场防沙治沙持久战中,新疆总结了4个“关键”:

  第一个“关键”是落实责任。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履行与国务院签订的“十三五”“十四五”防沙治沙责任书,将国家下达新疆的沙化土地治理任务时间上细化到年、任务上落实到县,逐级签订责任书,将沙化土地治理任务纳入地(州、市)林长制考核指标,压实地方各级政府防沙治沙主体责任,强化考核检查。

  第二个“关键”是科学配水。自治区党委组建了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统筹节水蓄水调水工作,区地县乡村五级水利、农业、林草部门联动,形成了合理配置、科学用水的良性机制。2022年,全区防护林、林果灌溉用水110.7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9.59亿立方米,162平方公里退化防护林“喝”上了“救命水”;完成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生态补水21亿立方米,灌溉胡杨林2461平方公里,较上年多灌1081平方公里,胡杨林生境得到较大改善。

  第三个“关键”是科技攻关。结合新疆特殊的气象、水体条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设立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和自然科学基金,开展“南疆苦咸水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新型膨润土复合产品的研发及其在荒漠化防治和林果业中的应用与示范”等项目。研发了无灌溉管件造林、肉苁蓉栽培管理等一批适合当地实际的生产技术,应用了沙漠工程物理防沙体系和模式、生物防沙技术体系和模式、高矿化度水灌溉造林技术、沙漠地区公路建设成套技术等。阿克苏柯柯牙荒漠化治理工程成为全国生态修复的典范,塔里木沙漠公路绿化工程被评为“国家环境友好工程”。

  第四个“关键”是精准防治。新疆充分发挥荒漠与绿洲生态重点国家实验室、荒漠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作用,科学运用“天空地”一体化生态感知系统,形成以全国荒漠化和沙化调查监测为主、年度动态变化监测为辅、定位监测为补充的沙化调查监测体系,对沙化土地类型、程度、分布区域、植被盖度、风沙活动、沙漠移动等相关数据进行监测采集,探索建立和完善部门协同、人才聚集、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沙化土地动态变化、保护修复成效和风沙灾害风险评估,确定重点治理区和防护区,实现对沙害区域的精准防治。

  下一步,新疆将进一步精准落实造林绿化空间,高质量推进沙化土地治理。坚持以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为主,在塔克拉玛干、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周边,营造防风固沙林网带和沙漠锁边林草带,设置草方格沙障和围栏等,不断巩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双缩减”成效,提高荒漠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奋力谱写建设美丽新疆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