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遗保护工作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当代艺术创作用好非遗资源提供日趋完备的条件。

一、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瞩目成就。

第一,非遗保护法律体系逐步完善。2008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发布。2012年,《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发布。

第二,全面确认非遗保护对象的(四级)名录体系基本形成。具体包括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第三,非遗保护工作机构逐步完备。全国从事非遗保护工作专兼职人员已达到2万多人。

第四,各级财政稳定支持的机制正在形成。我国设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截至2019年10月,累计投入已超过70亿元。

第五,方式多样、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的保护传承体系日趋完备。我们的保护传承体系对掌握独到技艺的部分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了抢救性记录,对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等项目开展广泛的生产性保护,在全国各地共设立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参与积极性日益提高,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培训及非遗进校园广泛展开。

第六,非遗学术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全国有近400个课题组、1500多人参与了《中国节日志》《中国史诗百部工程》等课题研究。

第七,非遗传播展示氛围日渐浓厚。继续办好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活态传承。

第八,可持续工作机制正在建立。为提高项目实施情况和成效的可检验性,文化和旅游部正在着手建立跟踪评估、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当前重点工作

我国非遗保护工作正在迈上新的台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2017年,《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印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非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推动非遗事业可持续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非遗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全面建立非遗代表性项目和记录工程、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研培计划等重点工作的绩效评估制度。完善非遗项目名录体系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管理制度。

第二,健全非遗保护政策体系,落实综合性保护措施。完成制订非遗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分门别类研究制订保护传承和振兴计划。

第三,继续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非遗保护事业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高校的研培要与师徒的传承有所区别,形成互补。教师傅所不教,教师傅所不能教,师傅能教的由师傅教。研培计划要适应新的形势继续向前推进。参与的高校要事先做好四个研究:一是深入研究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和项目所在地的文化特点;二是深入研究相关项目的技艺特点、流变脉络和工艺难题;三是深入研究国内外行业动态和社会需求;四是深入研究学员现状和需求。要做到学校有备而教,学员有备而学。要通过参与研培,丰富高校自身的传统文化学术积累,提升非遗研究能力。要继续组织参与高校深入学员所在地回访学员,评估教学效果,总结研培经验,改进课程设置,加强高校与社区的交流互动。

第四,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积极探索振兴传统工艺的有效措施,支持相关企业、高校、机构先后在新疆哈密、湖南湘西、贵州雷山、青海果洛、安徽黄山设立了传统工艺工作站。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改进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知名品牌,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

第五,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牢固树立“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确立整体性保护的政策框架。要特别重视社区文化的作用和地位,把保护社区文化纳入整体性保护的工作范畴,推动非遗在社区文化生活中的延续和发展。今后,传习中心和传习点的建设布点将进一步向生态区倾斜。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目标是,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

第六,持续启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十四五”期间要持续启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内容与表现形式、流变过程、核心技艺和传承实践情况进行全面、真实、系统的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第三十四章第三节强调“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

第七,做好其他重点工作。完成第六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配合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尽快启动第六批申报和评审工作。继续办好国际非遗节和非遗博览会。继续加强非遗保护理念和原则的宣传,进一步深化认识,扩大共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项长久之功。不论是文化和旅游工作者,还是非遗文化工作者,希望每个人都能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激发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活力。

(根据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远程培训部主任戴有山《展示非遗魅力 激发文旅活力》摘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