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为科技发展指明了道路,那就是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那么,如何才能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对此,我们进行了一些路径和任务的思考和分析:要以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加快建立适应科技自立自强新要求和国际竞合新形势的科技发展新模式,实质性扭转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显著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加速壮大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全面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

一、立足科技自立自强,要在新发展阶段打好“三大战役”

1.基础研究持久战

强大的基础研究是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前提和根基。202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要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对此,我们要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更加尊重科学发现的规律,勇于探索“无人区”,弄通“卡脖子”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创造有利于基础研究的良好科研生态,加快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突出基础研究的应用牵引作用。

2.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已成为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瓶颈。这就需要我们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构建高效强大的共性关键技术供给体系。

3.科技体制改革主动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加强和完善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出台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强化对科技工作的宏观统筹管理,全面增强科技体制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2021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1-2023年)》,启动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体制改革从立框架、建制度向提升体系化能力、增强体制应变能力转变。

围绕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应用场景凝练关键科技问题,我们要形成场景带动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培育的新模式,加快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释放整个社会的创新潜力。

二、以“体系—能力”为中心,加强系统化布局,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从过去依赖后发优势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科技创新发展路径,改为打造形成更多的先发优势,更需要我们以“体系—能力”为中心;充分利用和发展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的独特优势,加快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找到相匹配的创新内源型动力和外向型动力;更加主动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举措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要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中梗阻”,就要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动力和重要抓手,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一方面,从技术赶超到科学赶超,从外源创新到内生创新,从过去依赖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到现在以“体系—能力”为中心,要把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重大任务的体系化攻关能力,全面提升创新的治理能力。另一方面,要支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依靠科技创新在完善产业链、创造新需求、增加新供给、打造新动能等方面的核心引领作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深化改革来激发新的发展活力,以科技创新催生新的发展动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同时充分利用和发展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的独特优势,加速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找到相匹配的创新内源性动力和外向性动力。

1.完善高效、协同、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

我们要进一步聚焦薄弱环节,促进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创新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提升创新整体效能,完善高效、协同、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

高效、协同、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具体包括六个方面:使命驱动的战略科技力量体系、高效协同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系、原创导向的科学研究体系、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内外贯通的开放创新体系、运行顺畅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目的是形成更加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实践载体、制度安排和环境保障。

2.加强系统化布局

在能力上,我们要着重提升六类创新能力,包括:科技统筹协调能力、原始创新能力、人才培养储备能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撑能力、创新开放合作能力、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潜力。为此,我们要以“体系—能力”为中心,布局以下重点任务。

第一,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更要应用牵引、突破瓶颈,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面临的实际问题中凝练科学问题。科技攻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要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要在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基础核心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要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正向激励企业创新,反向倒逼企业创新。要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突出企业全创新链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建设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进重点项目协同和研发活动一体化,形成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创新基地,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提升我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第二,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世界科技强国竞争,比拼的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都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自觉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

要优化国家科研机构布局,实施使命导向的管理改革和绩效评价,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对接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建立有组织科研体系。加快构建科技领军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要建立新型举国体制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统筹布局和高效调度机制。完善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委托机制,提升科技应急攻坚能力和水平。

第三,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要重点抓好完善评价制度等基础改革,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建立非共识科技项目的评价机制。要善于做“减法”,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要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

第四,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要主动设计和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主动发起全球科技创新议题,设立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要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让中国科技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要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

第五,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建设全球人才高地。要更加重视人才自主培养,更加重视科学精神、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培育。要更加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科技人才,稳定支持一批创新团队,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环境,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要建立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机制。推进国家人才计划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紧密衔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同时,报告还指出,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要“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求贤若渴,不拘一格,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对此,我们要在未来的工作中始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新发展理念,以建设结构更加合理的人才队伍为目标。

党的二十大已经为新时代我国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指明了方向。我们要锚定目标不放松, 让“中国号”巨轮向着世界科技强国不断前进!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丁明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讲稿摘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