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3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突破1.91亿。互联网在拓展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如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滥采滥用、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亟待通过立法加以制度性解决。

早在2016年,国家网信办已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3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历经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最终落地。

据梳理,《条例》主要包括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制机制、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主要内容。

在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方面,《条例》明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以及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应当具有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功能。

针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条例》提出定期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影响评估、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者未成年人专区、制定专门的平台规则等要求。

在防治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方面,《条例》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禁止向本人发送信息等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等,健全完善网络欺凌防治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当事人的保护。

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方面,《条例》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合理限制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行为,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细化网络游戏实名制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要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并予以适龄提示。同时,严禁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