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通信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5G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驱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引擎。为牢牢把握5G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大力度推动5G网络建设和研发应用走在前列,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的决策部署,聚焦“5+1”现代工业体系重点领域,把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重要机遇,加快推进5G网络设施建设,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5G产业生态体系,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四川高质量发展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主要目标。以建设网络强省为总目标,加快部署建设5G网络,加大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力度。推动5G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发展5G核心产业及关联产业,加快5G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丰富5G应用场景,推动5G网络技术与重点垂直行业的融合应用示范,培育一批5G创新发展新业态。
二、重点任务
(三)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
完善5G基站布局规划。加强5G基站站址统筹规划,统筹5G通信网络部署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基站站址资源,在新建、改扩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园区、建筑物等工程时,严格按照标准预留5G网络配套机房、电源、管道和屋面站址等。推动将5G网络建设所需配套设施用地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
全域部署建设5G网络。加快推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推进5G独立组网(SA)建设。加快各市(州)主城区连续覆盖和县级以上城区全面覆盖,优先实现5G网络在中心城区、核心商圈、交通枢纽、产业园区、热门景区等重点区域深度覆盖。
保障频谱资源有效利用。加强对5G专用频谱资源的保护力度,积极做好5G基站与卫星地球站、邻频段相关无线电台(站)的干扰协调工作,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有效利用。加强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为各级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配备相应的无线电监测设备,升级改造和扩容无线电监测网络。
(四)完善5G建设管理。
简化报装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和《四川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快5G设施供电报装业务办理流程,推动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光纤设施纳入各市(州)行政服务大厅审批及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范围,推行5G网络建设“最多跑一次”服务。
强化5G设施统筹管理。充分考虑通信需求,推进重点场所中室内分布及其他通信配套设施统一协调、统一谈判,实现多家基础电信企业平等进入。积极落实5G网络部署所需的必要条件,将站址、室分系统、光纤设施建设改造和通信设施改动、迁移纳入工程规划设计,实现与工程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优化改善5G建设环境。鼓励通过教育宣传、监督检查、实战演练、培训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防范化解通信基础设施遭受破坏的风险。严厉打击阻挠施工、偷盗破坏、不落实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开展全省性专项治理工作。
(五)降低5G建设成本。
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共享。严格落实《四川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和《四川省跨行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合作建设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推进社会公共资源与信息通信网络资源双向开放综合利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公共设施资源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校园、机场、客运站等公共设施和场所按规定无偿向5G基站开放,支持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开放公共站址资源。
加快智慧塔杆综合利用。整合利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电力杆、通信杆等各类塔杆资源,加快开展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电力供应、信息交互、应急广播、应急求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塔杆建设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微基站+智慧塔杆”“5G+WiFi6”等新型网络部署方式,纾解5G基站站址紧缺问题。
加强基站电力供应保障。继续深入清理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秩序。积极推进5G基站“转改直”工作,减少中间环节,其中公用变压器区域基站应配合完成直供电改造;推进由专用变压器供电的5G基站改接到公用变压器供电。积极推动5G基站用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六)促进产业加快发展。
持续推进技术创新。推动开展5G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重大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推进核心产品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鼓励参与5G领域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不断提升我省在5G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立足我省资源禀赋和在太赫兹领域的基础优势,密切跟踪技术前沿、抓紧前瞻布局,支持企业开展6G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标准体系研制等,抢占产业先发优势。
加快产业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四川省5G产业联盟作用,加强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快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5G产业新型生态体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建设5G应用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实验室和试验外场等,打造集孵化、测试、服务、产业为一体的全流程应用研发平台,构建国内领先的5G产业应用生态圈。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天府无线通信谷、成都5G智慧城、中国(绵阳)科技城5G科技园等产业聚集区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5G龙头企业,打造国内一流5G产业聚集区及创新应用示范区。加强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积极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5G全产业链,助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做大5G产业规模。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加大5G关键核心器件、网络设备、智能终端的研发攻关力度,加快形成上游基站、中游网络建设和下游终端、场景应用较完整的5G产业体系。加快5G功率放大器、滤波器、射频芯片、高速连接器、高速光模块、天线等的研发与产业化进程,发展基于5G的智能手机、无人机、可穿戴设备、AR/VR等终端产品,做强5G智能终端产业。
推动5G应用示范。以需求为导向,推动5G与垂直行业融合创新发展,开展5G关键技术在民生领域应用示范,不断丰富5G应用场景,5G对相关产业的赋能作用明显增强。继续贯彻落实“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拓展5G网络技术在国防科技领域的运用,推进成都天府国际机场5G网络商用示范、成渝中线高铁5G网络覆盖等重大工程项目,打造一批重点行业和典型工业应用场景标杆样板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5G发展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地政府建立相应5G发展协调机制,加大对5G网络建设、产业发展和场景应用的推进力度,将公共资源开放清单、疑难站点问题清单等纳入督办,限期整改,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开展专项督导。
(八)加大政策支持。统筹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渠道,大力支持5G站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示范应用等工作,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引导5G基础设施向县域、向垂直行业应用等方面倾斜。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5G基础设施建设。
(九)强化人才保障。全面落实相关人才优惠政策,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领军企业引进一批5G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加快形成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加强对国家和我省5G行业领军人才的跟踪服务,支持广泛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注重培养开拓型和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群体。
(十)加强安全保护。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在开展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时同步推进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推进5G安全及隐私保护技术研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研究5G网络的安全需求、安全架构、安全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服务供给。支持成渝共创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
(十一)深化宣传交流。集聚5G创新资源,支持我省5G领域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一批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力的5G展览、大赛、会议等活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5G基站电磁辐射等知识科普宣传力度,积极营造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良好的宣传氛围。建立完善信息报送渠道,定期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不足,推荐上报优秀案例和优秀经验。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四川省能源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