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科技厅会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等单位,联合发布了《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展望,到2023年,全省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体系基本形成,突破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催生一批自主可控、国内领先的绿色技术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绿色低碳科技园区,形成一批百亿规模的绿色创新型产业集群。
意见提出,山东要以引领产业绿色化、低碳化、生态化、智能化发展为目标,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强化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供给,完善创新平台体系,集聚高层次人才,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和特色创新型产业集群,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意见指出,强化绿色低碳科技供给,出台山东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2021—2030年),按照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推进思路,强化科技任务统筹布局,明确技术路线图,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加强能源、固碳、碳汇等领域基础研究力量布局,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绿色原始技术创新,以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效开发利用、先进核能、先进储能、现代智能电网等领域为重点,突破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与规模应用关键技术;围绕高能耗行业,研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深度节能降碳和清洁生产、系列高效节能装备与工艺,工业余能深度利用、智能建造等关键技术等。
促进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通过股权激励、共设研发基金等手段,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创新链等资源,成立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绿色低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技术领域授奖和项目布局比例,对高耗能、高污染技术成果实行“一票否决”等。
布局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壮大绿色低碳技术企业群体。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依据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年度绩效,每培育1家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每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深化科技奖励“悬赏制”改革,鼓励绿色低碳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产业发展,将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奖金标准由3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重点培育培育绿色低碳产业集群。重点支持济南智能输配电、青岛机器人、潍坊半导体发光等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形成若干位居国际国内领先地位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在氢能、北斗及卫星通讯、人工智能、绿色建筑材料等领域,以各类科技园区为依托,定向组织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示范工程。在济南、青岛、淄博建设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在其他市建设一批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和园区。实施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引育计划,每年全省高新区围绕绿色低碳产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左右。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和科技型企业创办,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给予每家每年最高200万元补助等。
根据意见内容,山东省还从加强绿色低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绿色低碳国际国内合作强化绿色科技金融政策支持等方面做出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