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1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11日

附件: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