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全面施行,对生活垃圾的设施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相关职能部门表示,对于混装混运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有权拒收。

  新规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必须分类

  处理单位可拒接混装混运生活垃圾

  《办法》提出,居民生活垃圾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市级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合理布局城市生活垃圾投放点,建设满足当地需要的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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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城市街头随处可见垃圾分类的宣传标语


  在分类投放方面,《办法》明确规定,市、县(市)级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规范不同垃圾收集容器的图文标识、颜色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应当结合自然更新分批改造、更换。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2月24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新规进行介绍和说明。

  河南省住建厅副厅长巩魁生在发言中表示,“针对‘混装混运’‘先分后混’、不按规定投放等行为,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必要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办法》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禁止垃圾分类投放后混合收集、运输和处理。为了加强对分类投放的监督和引导,《办法》还规定,,处理单位在接收生活垃圾时,发现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收集、运输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有权拒绝接收,并向垃圾主管部门报告。

  河南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对《办法》解释说,“垃圾处理单位发现混装混运的生活垃圾,有权拒接。”

  郑州市区垃圾分类已实现全闭环管理

  县市社区人员深入居民楼院做宣传

  在郑州市区,每一个居民小区都建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并且用不同的颜色和标识,对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区分,还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垃圾分类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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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福尚都C区东门,一排分类垃圾设施相当醒目,生活垃圾不仅实现分类,还实现了全闭环管理,并配有洗手池等设施。为了鼓励居民将垃圾分类投放,相关部门还推出了积分兑换制度,不同的积分可以兑换相应的日用品。


  巩魁生说,早在2017年,郑州市作为46个试点城市之一,率先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18年,河南确定安阳市、洛阳市、焦作市、开封市4个城市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全省探索积累了经验。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处副处长郑占士说,截至2021年底,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覆盖327万户,目前市内9区已经实现从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的全闭环管理。

  随着河南全面施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日期的临近,郑州市属县市,其他地市所属的县城,均已有专门人员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对分类设施规划设置进行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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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巩义市社区人员走进居民小区宣传垃圾分类


  杜甫路街道新华南路社区的工作人员组织党员家庭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并对老旧小区居民进行指导,达到“一人带一户,一户带一楼,一楼带一片”的效果。同时在垃圾投放点安排党员志愿者现场监督,实时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党员志愿者上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的时候,还教给居民垃圾分类的小口诀:“能卖钱的蓝桶桶,易腐烂的绿桶桶,有毒有害的红桶桶,其余统收的黄桶桶”。通过这些细致的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居民充分了解到垃圾分类绿色环保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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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巩义市杜甫路街道杜甫路社区的志愿者们身穿红马甲,手拿垃圾分类宣传页发给居民,讲解垃圾分类的有关知识,对居民提出的日常容易混淆的垃圾以及分类难题进行细致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