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印发《天津市高质量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若干措施》,从9个方面出台24项具体措施,助力本市企业加快适应更加开放的区域市场,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根据《若干措施》,在扩大货物贸易规模方面,将利用好RCEP成员国关税减让安排,指导企业充分享受优惠关税,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进一步加强原产地规则组织实施,确保优惠原产地规则发挥实效;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通过“单一窗口”申领;创新发展贸易新业态,结合RCEP实施扩大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保税维修、离岸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规模;建立本市进出口重点商品和企业清单,扩大对日优势产品进出口规模。

  在提升招商引资效能方面,借助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做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等制造业精准招商,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聚焦RCEP成员国的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招商,进一步推动高端产业链优势互补、深度整合。在稳妥有序开展境外投资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天津企业赴RCEP成员国拓展投资合作,并构建海外多层次经贸合作网络。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方面,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加快融入RCEP数字贸易市场网络,拓展同RCEP成员国在工程、医疗和文化等特色领域合作,推进特色服务贸易发展。在促进跨境电商扩容发展方面,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全球化经营,完善仓储、物流、支付等全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借助跨境电商平台、数字营销及社交营销工具拓展国际市场。

  在构建高水平国际合作园区方面,高水平建设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加快推进境外合作园区建设,促进本市农业企业、产品和技术“走出去”。高标准对接自贸区投资贸易规则方面,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率先开放和创新,构建中日韩自贸区战略先导区,推进与日韩贸易投资全面对接。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方面,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的金融服务质效,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对外贸领域小微、民营企业的信用保险和融资支持,提高人民币结算对贸易投资发展的支持作用。

  此外,天津市还将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提升货物通关效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打击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帮助企业有效识别和防范RCEP成员国投资贸易法律风险。